什么是交易型領導?
交易型領導力是賀蘭德(Hollander)于1978年所提出。Hollander認為領導行為乃發生在特定情境之下時,領導者和被領導者相互滿足的交易過程,即領導者藉由明確的任務及角色的需求來引導與激勵部屬完成組織目標。
交易型領導的特征包括哪些內容?
交易型領導的特征是強調交換,在領導者與部下之間存在著一種契約式的交易。在交換中,領導給部下提供報酬、實物獎勵、晉升機會、榮譽等,以滿足部下的需要與愿望;而部下則以服從領導的命令指揮,完成其所交給的任務作為回報。
伯恩斯認為,這種領導的效果要視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心理契約的狀況而定。交易型領導建立在一個人在組織中的與位置相關的官僚制權威和合法基礎上。它強調任務目標、工作標準和產出,往往關注任務的完成和員工的順從,更多地依靠組織的獎勵和懲罰手段來影響員工。
交易型領導的突出特點在于,它十分強調績效。通過明確的規定角色分工和任務分配,交易型領導可以帶領或動員下屬實現既定目標。此種領導方式的關鍵詞包括:控制、評估、調度、結果等等。對可預測的、可持續的結果的追求,是所有交易型領導的內生動力。
在一個交易型領導主持的企業組織中,我們將會看到如下的特征:
1.明確的界限——在角色和功能、技術流程、控制幅度、決策權以及影響力范圍等方面都有劃分清晰的界限,所有的因素及其相互作用都被置于管理和控制之下,以期達到預想的商業結果。
2.井然的秩序——對交易型領導來說,任何事情都有時間上的要求,地點上的規定,以及流程上的實用意義。通過維系一個高度有序的體制,交易型領導得以長時間、系統地獲得比較一致的結果。
3.規則的信守——交易型領導十分注重規則,對業務經營的每一層面都設定了具體的操作標準與方式,任何背離程序、方法和流程的行為都被視為問題,要加以解決和清除。也就是說,工作結果必須是可預測的,不允許意外發生。
4.執著的控制——交易型領導厭惡混亂的和不可控的環境,他們力圖使企業獲得有序結構。所以,他們的領導方式往往是強力型的,企業內部通常缺乏“濕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