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簡捷靈便的融資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銀行信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顯而易見,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向私人借錢,大多是在半公開甚至秘密進行的資金交易,借貸雙方僅靠所謂的信譽維持,借貸手續不完備,缺乏擔保抵押,無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況變化,極易引發糾紛乃至刑事犯罪。
民事借貸糾紛會導致要坐牢嗎?
民間借貸糾紛一般不會坐牢。民間借貸合同中,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要承擔清償債務、賠償損失等民事違約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構成犯罪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