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過失致人死亡罪構成條件是什么
過失致人死亡罪構成條件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生命權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維持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其神圣不可侵犯,已為憲法所肯同,理應由其子法貫徹。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受刑法打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因過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自然人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的結果抱有過失的心理狀態,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找法網提醒: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應當預見是法律對行為人實施某種有意識的行為時,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結果的主觀認識上的要求。根據一般人的能力和行為時的客觀條件,行為人能夠預見并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只是因為其疏忽大意才未預見,以致發生嚴重危害結果,他就應當對此結果負法律責任。
二、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區別有哪些
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間接故意殺人罪的區別在于:
1.認識因素方面。
前者有預見危害結果發生的可能,只因輕視能夠避免而予以放任,無認識上的過失;后者明知可能發生危害的結果且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有認識上的錯誤。
2.意志因素方面。
前者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反對態度;后者則持有意放任、無意防止的態度。
3.行為因素方面。
前者確有避免死亡結果發生的客觀依據,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則無避免死亡結果發生的客觀依據,能夠防止而不防止。
三、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為,并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