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預計使用壽命-使用壽命)/(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比如說:某企業購買了一套生產設備,原值9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按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
第一年的折舊率=5 /[ 5*(5+1)/2]=5/15
第一年折舊額=5/15* (90000-900004*%)=5/15*86400=28800元
第二年的折舊率=4/15
第二年折舊額=4/15 *(90000-90000*4%)=4/15*86400=23040元
第三年折舊率=3/15
第三年折舊額=3/15 *(90000-90000*4%)=3/15*86400=17280元
第四年的折舊率=2/15
第四年折舊額=2/15* (90000-90000*4%)=2/15*86400=11520元
第五年的折舊率=1/15
第五年年折舊率=1/15 *(90000-90000*4%)=1/15*86400=5760元
企業擁有并使用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固定資產,采用加速折舊法的,可以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法一旦確定,一般不允許改變。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不考慮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按照各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和雙倍直線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中未扣除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應在其折舊年限屆滿前的兩年內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年折舊率=2 預計使用年限(年) 100%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月折舊額=月初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月折舊率
年數總和方法的優缺點:
優點: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由于資產的原始成本在前期比后期消耗更多,前期的折舊費用應該比后期的大。另外就是當后期的凈資產出現降低的時候,不考慮到利息的經營成本。凈資產收入也會出現下降,不過因為進行折舊的方式比較規律,這是表現為現金收支規律。
缺點:不能充分考慮和反映影響折舊分配的因素。
年數總和法的適用范圍: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換更快。
2.常年處于強烈振動和高腐蝕狀態。
年數總和法是一種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這是一種計算和確定固定資產折舊額的方法,即固定資產原值減去殘值后的凈額乘以逐年遞減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