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可以所得稅扣除。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法規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不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沒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算作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單位可以通過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來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違約金可以稅前扣除,相關規定如下:
1、合同違約金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2、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合同違約金基于合同未按約定實現或者未實現,是合同雙方約定的懲罰性賠償或補償性賠償;
4、企業在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等范圍內,可以在稅前扣除。而違約金也算損失的一種,可以在稅前扣除,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4)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