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經營許可證怎么申請
(1)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到當地通信管理部門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或備案。通信管理部門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可以先通過撥打相關部門的電話,進行咨詢;或者通過網絡查詢相關部門的網站信息,獲取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
(2)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也可以通過公司辦理,通過公司辦理無論是辦理速度和辦理結果都會有更高的保證。
辦理網絡經營許可證的要求說明
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并具備以下要求:
(一)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三)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8名以上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金(含有網絡游戲的注冊資金要求1000萬以上)、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設備、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網絡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1、 申請網絡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2、 從事網絡經營活動的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與資金實力。
3、 互聯網經營必須保證客戶的信譽。
4、 有網站經營的相關發展計劃。
5、 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6、 涉及到ICP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
7、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8、 注冊資金應在10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公司。
9、注冊資金的現金入資建議占有80%以上。
10、申請網絡經營許可證的公司不得為外資公司或帶有外資背景(包括港資,臺資)的公司。
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在哪里辦
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后,報文化部審批。 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采用企業的組織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三)資金來源、數額及其信用證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
(五)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
(六)業務發展報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上報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對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 之日起3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報文化部審批;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者并說明理由。文 化部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者;批準的,發給《網 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