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不給受害人家屬處理嗎?
首先,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其他國家,法律都規定了死刑犯不得承擔民事責任。這意味著,死刑犯一旦被判處死刑,他的財產、權利等都要交由國家處理,而不能直接交由受害人家屬來處置。
道德原因
其次,有些人認為,給受害人家屬處理可能會引起尷尬和尷尬的局面。畢竟,死刑犯在刑法上已經被認定為罪犯,甚至是危害社會的人。如果給受害人家屬處理,就好像是要求他們去處理一個罪犯的財產和權利,這很容易讓人感到無法接受。此外,在一些國家,處理死刑犯的家屬是一個需要付出一定代價的過程,如果要求受害人家屬去承擔這個責任,很可能會讓他們感到不公平。
法律程序問題
第三,按照現有法律程序,受害人家屬并沒有直接處理死刑犯財產和權利的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受害人家屬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的。但是,他們只能要求國家或者判決死刑犯賠償,而不能直接拿到死刑犯的財產和權利。這也是目前最為普遍的做法。
總結
為什么死刑犯不給受害人家屬處理呢?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在法律上,死刑犯不得承擔民事責任,所以他們的財產和權利都要交由國家來處理。在道德上,給受害人家屬處理可能會引發尷尬和不公平的問題。此外,按照現有法律程序,受害人家屬并沒有直接處理死刑犯財產和權利的權利,只能要求賠償。因此,在國家法律制度下,目前最為普遍的做法是由國家來處理死刑犯的財產和權利。
死刑犯不想死可以不執行嗎?
既然是死刑的話,那就是犯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如果是不可饒恕的錯誤,經過法律的判決一定是罪有應得。感覺這樣的罪犯在臨死的時候,他應該感到懺悔和恥辱。
如果犯人經過教育和改造,他肯定良心是會受到譴責的。但是盡管他已經在良心上認可了自己犯過的錯誤,可是法律不可能就此饒過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犯罪就要伏法,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走到哪里也是能夠完全說過去的理由。人之將死,其心也善,鳥之將亡,其鳴也哀!作為一個死刑犯人,在他臨死的時候,我覺得他的良心是一定會受到嚴重的譴責的,甚至會感到后悔。但是他自己也知道犯過的罪行是不可能被饒恕的,在這個時候他心里的感覺一定是百感交集。
只想活下來,但是明明知道又不可能,他的心里一定很難受,肯定有許多想要說的話留給后來的人。如果允許他說的話,我覺得他應該祝福,后面的人千萬不要犯和她一樣類似的錯誤。還有就是他放不下的一些牽掛,譬如他的父母,譬如他的子女,譬如他的妻兒等等。如果他是一個正常的人,他一定會有這樣的思維的。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一些十惡不赦死不后悔的人,但是這種人畢竟是非常少見的。我并非是研究犯罪心理學的專家,只是以一般人的心理來估計和想象這件事。所以個人的回答也不見得準確和完整。一家之言,僅供參考,不喜勿噴,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