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招標的方式有幾種
招標采購方式:根據招標范圍可將采購方式統一規范為公開招標采購、選擇性招標采購和限制性招標采購。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采購協議》就是按這種方法來對政府采購方式進行分類的。按是否具備招標性質,可將采購方式分為兩大類:招標性采購和非招標性采購。采購金額是確定招標性采購與非招標性采購的重要標準之一。一般來說,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采購項目,采用招標性采購方式;不足一定金額的采購項目,采用非招標性采購方式。
二、采購招投標的流程
(一)采購流程
比選采購方式的主要流程: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應答文件;
3、采購人對供應商應答文件進行評審,并初步確定中選候選供應商
4、采購人保留與中選候選供應商進一步談判的權利;
5、采購人確定最終中選供應商,并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中選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競爭性談判的主要程序:
1、采購人發出采購信息(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及采購文件;
2、供應商按采購文件要求編制、遞交初步應答文件;
3、采購人根據初步應答文件與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進行一輪或多輪談判,供應商根據采購人要求進行一輪或多輪應答;
4、采購根據供應商最后一輪應答進行評審,并確定成交供應商;
5、采購人向所有遞交應答文件的供應商發出采購結果通知;
6、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二)招投標流程
1、招標人(即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需要)。項目審批或備案后,招標人開標項目實施。
2、招標工作啟動。招標人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行招標(但備案程序較為繁瑣),多數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承擔招標工作。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招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計劃,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策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后,招標公司發出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邀請招標)。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后前往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獲得招標文件后,投標人應研究招標文件和準備投標文件。其間,如有相關問題可與招標公司進行招標文件澄清,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并根據答疑或澄清內容,對全部投標人發布補充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和修改。
7、招標公司在開標前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組成和評標須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開標包括:招標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開標紀律>確認和宣讀投標情況>宣布招標方有關人員情況>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唱標(對投標函或投標一覽表中的投標人名稱/價格/交貨期/投標保證金等內容唱標)>完成開標記錄并各方簽字>開標結束.
9、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如有必要),最終確定中標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出中標、落標通知書。
三、采購招標的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或者部門的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當事人應當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傳統的建筑、交通行業的招標,分設計階段招標和施工階段招標,而信息系統工程的招標通常只進行一次,承建單位中標后,其任務應包括方案設計、網絡施工、系統集成及應用軟件的開發,有關設備及軟件的選購也應包括在招標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