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審計和一般審計哪些區別?清算審計的特點有哪些?
2023-05-12 09:01:35 | 來源:財報分析網 |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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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審計和一般審計有哪些區別?
一、適用情形不同
清算審計是對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自開始清算至清算結束時的清算期的清算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和清算財產分配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而一般審計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期間的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二、審計對象不同
清算審計的審計對象是企業清算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清算損益表、清算財產分配表及清算事項說明。而一般審計的審計對象是對被審計單位會計期間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注進行審計。
三、審計范圍不同
清算審計作為一項專項審計,其審計范圍會具體到某一項業務或某一方面的工作,專門對某一項業務進行專項審計。而一般審計涉及的業務種類較廣泛,幾乎所有開辦的業務及工作都要納入該類審計的范圍。
四、審計作用不同
清算審計主要是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并為有關部門判斷企業清算活動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據。而一般審計是加強企業日常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可以通過對各項業務一些重要環節的審計,有效控制風險的發生,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同時可了解到企業日常經營情況。
清算審計的特點有哪些?
1、企業清算必須具有按照法律法規程序的立項批文。
2、企業對債權債務清算償付的登報公告。
3、成立債權委員會確認清算的資產計價和資產分配方案。
4、企業終止經營時的會計報表及財產清冊移交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
5、企業清算期,由清算委員會 (或清算領導小組)對財產進行清算后編制清算期的資產負債表、財產分配表,申請清算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