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一般需要累記繳納滿15年。如果累計繳滿15年,還沒達到退休年齡,則還需要繼續繳納。如果達到了退休年齡,則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退休沒有繳滿15年,可以補繳至15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